关于纸质图书复印的若干规定
为了保证华南理工大学图书馆图书(含学位论文)复印后的合理使用,也为了保护广大合法用户的正当权益,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华南理工大学图书馆要求各使用单位和个人重视并遵守图书馆图书整本复印的有关规定。
1、图书复印是一种复制行为,应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读者有权利对图书进行复印,也有义务保护著作人的正当权益。所谓复制是指以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以及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行为,根据我国对于文献复制的规定可看出:著作权法中复制行为是指使用复制品的行为而不是指从事复制的行为。
2、凡属我校图书馆馆藏的书籍(包括中西文图书、学位论文等)可在图书馆复印;并按规定标准收取成本费用,一般不允许把书籍带出馆外复印。
3、为了防止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图书馆要求不得大量和批量进行图书复印。
4、图书馆古籍善本书和一些有可能损坏的图书禁止复印,必要时可以翻拍。近三年的学位论文不能全文复印,若需复印,不得超过三分之一。
5、图书复印的目的主要是用于个人学习、教学、研究以及欣赏等,严禁利用图书馆复印的图书进行商业活动和其他非法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纠纷和责任全部由读者个人承担,图书馆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任何附带责任。
6、读者对图书馆所藏图书(含学位论文)进行整本复印,必须填写图书整本复印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