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读者入馆管理规定 | 二、借阅证使用管理规定 | 三、文献资料借阅管理规定 |
| 四、保护文献资料的规定 | 五、关于纸质图书复印的若干规定 | 六、学位论文检测管理规定 |
1、本校师生员工凭借阅证(一卡通)或工作证、学生证、校外读者凭介绍信和有效证件进馆。 2、要文明礼貌,注意仪表着装、言谈举止;穿背心、裤衩及拖鞋者谢绝进馆。 3、保持馆内安静,请勿大声喧哗、朗读、唱歌、吹口哨、高声交谈或制造其它噪音。 4、维护馆内良好秩序,进馆、出馆不拥挤;不抢占阅览座位,配合支持工作人员实施管理。图书馆工作人员不定期检查阅览座位,并对用于占座位的物品进行清理;被清理的物品如有丢失,责任由占座位者自负。 5、保持清洁卫生,请勿在馆内吃喝食品、乱扔纸屑、随地吐痰以及在墙壁、门窗、桌椅上涂抹刻画。 6、保证图书馆安全,人人有责。禁止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馆。 7、爱护书刊资料、家具、设备和一切设施,损坏公物要按章赔偿。 8、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争做文明读者。在发生违章情况时要自觉服从图书馆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接受按规定的处理。 |
与读者身份相符的一卡通将作为图书馆具有借阅功能的有效证件。借阅证即为有效的一卡通(校外读者另办理借阅证)。每位读者只能有一个身份的借阅证(或一卡通)用于图书馆借还书及进入图书馆各个阅览室。
①本校正式在编的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国家合同制职工);学校按国家计划招收的博士后人员、研究生(含MBA、EMBA、工程硕士)、本科生,继续教育学院、公开学院、网络教育学院学生以及国内外访问学者等。 ②经经人事处同意的借聘人员,如客座教授、其他聘用人员等。 ③与我校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课题的教师、科研人员。
① 教职工: 本校正式在编的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国家合同制职工)、博士后人员,须本人亲自前往办证处办理。请携带本人工作证、身份证、一卡通。经审核之后开通一卡通的借阅功能。 ② 学生: 由各有关部门提供纸质版《新生名册》。研究生名册由研究生院提供;本科生名册由教务处提供;留学生名册由国际教育学院提供;继续教育学院、公开学院、网络教育学院分别提供新生名册。 全日制学生将统一开通一卡通的借阅功能。无须本人到图书馆办证处办理。 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含工程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软件硕士等专业学位新生;外国留学生;继续教育学院、公开学院、网络教育学院学生以班级为单位集体办理开通一卡通的手续。 ③ 访问学者凭访问学者证、聘书、身份证办理借阅证。须缴纳按金及工本费。 ④校外读者(通常指与我校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课题的教师、科研人员,并且在科研处备案)凭单位介绍信及本人工作证、身份证经馆领导批准办理。可根据需要办理借阅证或阅览证。并按有关规定交纳工本费、管理费和按金。 ⑤以上读者离校时须办理离校手续。办理过各类借阅证、阅览证的读者,离校时须退还借阅证、阅览证。凡办证时交纳按金的读者,在清还书刊资料并退还借阅证后,凭加盖办证处印章的按金收据退回按金。 ⑥具体读者类型请参阅《华南理工大学图书馆办理借阅证、阅览证规定一览表》。
① 读者遗失借阅证,必须及时向本馆报失,报失前被他人利用借出的书刊,由原持证人负责赔偿。遗失一卡通需到一卡通中心挂失、补办。 ② 读者补办借阅证需本人携带有效证件前往办证处办理,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版彩色照片,交付费用10.00元;校外读者交付费用20.00元。
①每一位读者所持借阅证都有终止日期。 ②我校教工的借阅证到期时,请读者携带本人借阅证(或一卡通)、工作证前往图书馆办证处重新验证,并办理借阅证(或一卡通)的续期手续。 ③学生借阅证到期,请学生本人携带学生证、借阅证前往办证处办理续期手续。办证处需验证学生在读情况,留级的学生其学生证须加盖注册章,休学的学生须出示复学证明,交流生返校须出示相关证明材料。
①教职工、学生因各种原因办理离校手续时,必须还清所借书刊资料,使用一卡通办理离校手续后,一卡通退还读者。 ②博士后离校需提交出站报告,研究生提交纸质版、电子版学位论文,之后方可到办证处办理退证及注销手续,并在离校通知单上加盖图书馆办证专用章。 ③教职工考上本校脱产研究生;本科生、硕士生攻读本校硕士或博士,均应办理换证手续。由办证处按有关规定开通新证的借阅功能。读者在本馆只能拥有一个身份的借阅证。 ④因去世或其它特殊原因离校者,其借阅证(一卡通)停止使用,应由其亲属或所在单位人员来图书馆办理还书和退证手续。 下列读者的借阅证(一卡通)自情况发生变化之日起即告失效: ①已经报失者。 ②人事关系已离校者。 ③借阅证(一卡通)的条形码、姓名、相片模糊不清、残缺不全以及涂改者。 ④已去世者。
①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②凡冒用他人借阅证(一卡通)或持已失效的借阅证(一卡通)借阅书刊者,除没收证件外并进行经济处罚。金额按原借阅证中未还书刊和冒借人准备借走书刊总价的10~20倍处罚,并通知其所在单位作进一步处理。 ③凡将借阅证(一卡通)转借他人使用者,发现后除责成转借者和借用者检讨外,同时由办证处扣留两者借阅证(一卡通)一个月并各交纳违约金10元。转借者还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
1、借阅证(一卡通)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
2、根据需求及文献收藏性质,馆藏纸质文献资料氛围可外借和仅供室内阅览(复印、拍照)两类借阅方式。仅供室内阅览(馆内复印、拍照)的文献资料,不可外借。
3、各类读者外借文献资料及期限见下表:
读者对象 | 最大借阅册数 |
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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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 | 期刊 | 图书 | 期刊 | |
本校教工、博士后、国访学者、客座教授 | 30 | 2 | 60天 | 30天 |
研究生 | 24 | 2 | 60天 | 30天 |
本科生 | 20 | 2 | 60天 | 30天 |
继续教育学院、公开学院、网络教育学院学生 | 10 | 1 | 60天 | 30天 |
4、未办理外借手续携带图书出馆者,视为偷窃图书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5、图书未到期且未被他人预约,可续借2次。读者可在图书馆检索终端或其他联网客户端自行办理。每次续借时,图书可借期限变为30天。
6、若所借图书超期未归还,每册逾期图书将产生0.1元/天的逾期罚款,直至逾期图书归还为止。
为了培养读者爱护图书馆文献资料的美德,保护国家财产免受损失,限制少数读者随意丢失或损坏书刊,特制定本规定: 1、遗失书刊的处理办法 ① 以同版本或新版本或与原版基本相同的复制本书刊赔偿(图书不接受复制本)。 ② 无法以同版本或新版本或与原版基本相同的复制本书刊赔偿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损坏书刊的处理办法 凡损坏书刊者,视情节轻重分别作如下处理: ① 凡损坏书刊者,视情节轻重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 ② 本馆有权责令损坏书刊者作书面检讨,并通知其所在单位作进一步处理。 3、偷窃书刊及擅自携书出室的处理办法 ①除追回被窃或携出阅览室的书刊外,还需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 ②本馆有权责令偷窃或携带书刊出阅览室或书库者作书面检讨,并通知其所在单位及报校主管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
为了保证华南理工大学图书馆图书(含学位论文)复印后的合理使用,也为了保护广大合法用户的正当权益,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华南理工大学图书馆要求各使用单位和个人重视并遵守图书馆图书整本复印的有关规定。 1、图书复印是一种复制行为,应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读者有权利对图书进行复印,也有义务保护著作人的正当权益。所谓复制是指以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以及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行为,根据我国对于文献复制的规定可看出:著作权法中复制行为是指使用复制品的行为而不是指从事复制的行为。 2、凡属我校图书馆馆藏的书籍(包括中西文图书、学位论文等)可在图书馆复印;并按规定标准收取成本费用,一般不允许把书籍带出馆外复印。 3、为了防止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图书馆要求不得大量和批量进行图书复印。 4、图书馆古籍善本书和一些有可能损坏的图书禁止复印,必要时可以翻拍。近三年的学位论文不能全文复印,若需复印,不得超过三分之一。 5、图书复印的目的主要是用于个人学习、教学、研究以及欣赏等,严禁利用图书馆复印的图书进行商业活动和其他非法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纠纷和责任全部由读者个人承担,图书馆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任何附带责任。 6、读者对图书馆所藏图书(含学位论文)进行整本复印,必须填写图书整本复印承诺书。 |
1、经校学位办授权和委托,根据校学位办公室《关于采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检测的管理办法》的要求,提供学位论文检测服务。 2、检测对象为我校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的学位论文(涉密学位论文除外),每篇学位论文只能检测一次。非学位论文(如期刊论文)、本科生学位论文和外校学位论文一律不接受检测。 3、检测申请须在学位论文送审前向图书馆提出申请。拟检测学位论文均需提交电子版,电子版的格式和内容须与送审的学位论文纸质版相同。 4、拟检测学位论文电子版格式要求:应为只含正文(绪论---结论部分)的Word版,电子论文命名方式为:作者姓名_学号_论文题目.doc。拟检测论文电子版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给予检测。 5、个人和学院均可申请检测。 6、为了保证学位论文检测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对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的结果不做任何处理,提供的《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加盖图书馆学位论文检测章。 7、在对学位论文的检测中,对相关检测过程、内容和结果严格保密。 8、做好检测记录的登记,按学位办需求对全校检测结果进行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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